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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2007年初一新生招生办法 | |||||
作者:树人学校 文章来源:树人学校网站 点击数:7383 更新时间:2007/6/6 | |||||
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07年初一新生招生办法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、扬教基[2007]1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,本着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、有利于招收适合树人学校教育教学的学生、有利于减轻小学学业负担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经学校研究,特制定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2007年初一新生招生办法。 一、招生对象: 年龄在13周岁以下( 二、招生规模: 14个班。 三、招生标准: 身体健康、品德优良、善于交流与合作、行为习惯好、学习能力强的优秀应届小学毕业生。 四、招生程序: 1、报名地点:江苏省扬州中学南大门内(淮海路18号) 2、报名时间: 3、报名须带资料: 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: ①《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》; ②学生素质养成教育报告书4-6年级原件及复印件; ③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 ④两张1寸彩色近照; 非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: ①书面入学申请以及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书面保证书; ②学生素质养成教育报告书4~6年级原件及复印件; ③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 ④两张1寸彩色近照; 五、招生方法:推荐和面测相结合,择优录取。 六、收费标准: 根据扬价费[2006] 82号文,初中学费标准:6 5 0 0元/生.学期(含代办费)。 七、入学后的奖励政策: 1、初一新生分班考试成绩优秀者,学校给予高额奖励。设一等奖3名,奖金1.8万;二等奖10名,奖金0.6万;三等奖20名,奖金0.3万;四等奖30名,奖金0.2万;五等奖60名,奖金0.1万。 2、初中阶段奖学金: 奖励初一、初二学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: 一等奖 3—5人,每生奖励3000元 二等奖 10—15人,每生奖励2000元 三等奖 25—30人,每生奖励1000元 优秀奖 40—50人,每生奖励500元 3、初中阶段参加学校组织竞赛获奖的同学,给予一定的奖励,奖励方法另行制定。 2007年5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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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录入:changhl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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